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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2010-03-19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是什么? 来源: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答: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应当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3、当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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